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党委处级干部听课制度的通知

作者:机关党委 时间:2018-06-06 点击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组成单位:

2018年第一学期教学进程逾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党委处级干部听课制度,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根据《中共安庆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处级干部听课制度》(机关党〔2018〕3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关党委各组成单位按照机关党委听课制度抓紧听课、督导工作。本科生重点课程是通识教育课、新开课以及青年教师或将要晋升教师岗位高级职称人员的开课课程;研究生课程重点是公共基础课、一级学科基础课。

二、机关党委各处级干部按照听课制度,扎实开展听课工作,在听课期间,注意听取学生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授课教师的沟通交流,对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做好听课记录。

三、机关处级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3节以上,教务处、研究生院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6节以上。

四、听课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机关党委印发的《听课记录本》中的《安庆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评价表》。发现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学院沟通,相关部门及学院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五、本学期末,机关党委将组织人员对处级干部听课情况进行检查。听课情况将作为对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检查、考核的一项内容。

特此通知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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