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关于表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8-09-10 点击数:

机关各党支部、各组成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校党字〔2018〕57号)精神,经过个人自荐、支部推荐和评选工作小组评审推荐,机关党委评选了万真真等5名“三育人”先进个人,经机关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予以表彰,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万真真,研究生院

吴春生,安全管理处

周木强,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高 云,校医院

桂红星,国有资产管理处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机关全体同志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力推进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进程中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安庆师范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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